盲人姑娘董麗娜兩次報名北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均被拒。近日,董麗娜向北京市教委致信,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傾聽殘疾人的聲音,為他們打開自考大門。
專家表示,殘疾人受教育權利受法律保護,拒絕殘疾人報名自考的行為涉嫌歧視。
董麗娜是一級視力殘疾人,但她用盲筆抄寫了所有普通話考試的教材,終于拿下播音專業(yè)中最艱難的普通話一級甲等證書。她還多次參加過電臺、電視臺的播音主持活動,并曾在全國播音主持大賽中獲獎。
2011年初,在一些老師的支持下,董麗娜進入了中國傳媒大學遠程與繼續(xù)教育學院,參加播音主持專業(yè)自考本科班的學習。
今年1月、7月,董麗娜兩次報名參加高教自考播音與主持專業(yè)本科考試均遭拒絕。朝陽區(qū)自考辦稱,市自考辦不允許盲人參加筆試課程的考試。
9月6日,市自考辦回復信稱,自考辦已將董麗娜的問題反映至她的主考學校、考區(qū)和有關專家,并征求這三方面的意見。三方均指出董麗娜目前的身體狀況不宜參加該專業(yè)的考試。據此,自考辦建議考生在已開考的專業(yè)中,結合自身情況,選擇恰當的專業(yè)。并將專業(yè)選擇的情況上報自考辦,該辦將另行研究。
- 觀點
殘疾人受教育權受法律保護
報名屢屢被拒,董麗娜感到難以理解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》第五十四條規(guī)定:國家舉辦的各類升學考試、職業(yè)資格考試和任職考試,有盲人參加的,應當為盲人提供盲文試卷、電子試卷或者由專門的工作人員予以協助。
董麗娜稱,2001年廣東省、2002年河南省、2008年寧夏自治區(qū)都有視障人士參加自考;北京地區(qū)在1983年開考以來也曾有過盲人參加自考并最終獲得學歷的情況。董麗娜認為,市自考辦剝奪了她參加自考報名的資格,影響了她的受教育權。無論從事實還是法律上都不能令她和其他視障人士信服。
北京助殘機構紅丹丹教育文化交流中心主任鄭曉潔表示,殘疾人受教育權利受法律保護,拒絕殘疾人報名自學考試的行為涉嫌歧視殘疾人,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鼓勵殘疾人自強不息。(記者魏銘言)